陆仁,如同他的名字一样,他的前半生就像一个路人一样活着。在家里他感受不到家人的爱,家人给他的只有唾骂、厌恶、抛弃,而原本属于他的爱,甚至连自己的未婚妻,全都被“养子”陆明给抢去了。陆明陆家领养的一个孩子,从小到大陆家的心都放在陆明身上...。香港人辛苦,全世界都知,甚至有時一個人兩份工,為的就是一個「家」!無父無母的燈仔並無遠大目標,他只想及時行樂,慢活而隨性,因而做了一個斜槓族,外賣仔、跟車送貨乜都做。一次,他遇上了城中知名女強人「黑寡婦」霍姐,被邀請加入一個名為「百萬同居」的計劃,與另外幾名由霍姐挑選的參加者一同搬進她的豪宅,展開同居生活半年。同居期間,必須遵從霍姐訂下的所有規則,而相應的回報,只要安全度過同居半年期限,就可以人人獲取一百萬獎金!初時幾個人以為為了一百萬,就能一條心好好同居,料不到相見好而同住難,越住就越多問題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