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胡春梅嫁到了当地一个有钱人家,新郎是个傻子,胡春梅坚决不从,受到家里人的围攻。她不堪忍受这种生活,在一天夜里逃离了出来,想结束自己的生命,幸遇富家子弟杨大鹏搭救并收留,但由于胡春梅在干活时经常出错,被杨大鹏父亲赶出家门,在大雪中冻晕。杨大鹏回家后不见胡春梅,外出寻找后遇见傻新郎的家人,胡春梅被傻新郎家人抢走关入密室,杨大鹏追到密室,救出了胡春梅。。本片是美国摇滚乐队“THE BAND"在三藩市作告别演出音乐会的纪录片。 片中的大腕实在太多了。 马丁.史高塞斯的导演手法出色,在把握节奏、色彩运用方面掌握得非常有尺度;鲍里斯.李文的摄影技术也是炉火纯青,使得本片成为摇滚乐纪录片的代表作之一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