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根是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中士,在战场上意外获得的一张女孩的照片。罗根三番两次的从伊拉克的战斗任务中死里逃生,战友们都称她是他的幸运女神。身边的战友都在意外的战斗破坏中阵亡,只有罗根幸存下来,因此罗根也把这张照片看成了他的幸运符,并对照片中的女孩心存感激之情。服役结束后,他回到了美国本土,决心找到这名照片上的陌生女孩。于是罗根带着猎狗步行横穿了多个美国的城市,四处询问后,终于找到了照片上这名叫做贝丝的女孩的住处。在机缘巧合下罗根应聘成了贝丝所经营的动物会所的员工。两人在朝夕相处中渐渐相熟相知,罗根也在渐渐熟悉了贝丝复杂的生活后,对她产生了除去感谢之外的爱恋之情……。描写全国解放初期,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西南某藏族地区,团结藏族人民消灭残存将匪的故事。。俊明是位感性的作家,除了写作,还喜欢摄影,为了治疗他带有风湿痛的腿,在他个人的环岛毕业旅行中,顺路到北投一趟,并探望他小时候的邻居―秋明。秋明在古月庄旅社当服务生,在旅馆内俊明结识了另一名服务生明芬,两人情投意合,相处得极为融洽。后来俊明才知道明芬有一个双胞姐姐明惠,明惠端庄贤淑,具有中国的传统美德,明芬俏丽活泼,惹人怜爱,明芬原本有个丈夫家祥,但家祥体弱多病,为了不连累明芬,明惠乃瓜代明芬,长期的照顾家祥。。